发布:2013-4-11 16:17:38 | 点击:1375 | 用户:Lisa | 出自:外教百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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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外国专家局最近调整了外籍教师的工资指导线,具体如下: Ⅰ、一类地区 第一档 具有学士学位并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高等学校教师,或具有3年以上教学经验的其他教育机构聘请的教师。 4500——6000元人民币 第二档 高等学校的助理教授、讲师,或具有硕士学位,并有5年以上教学经验的中学教师,以及具有相应职称和业务水平的专业人员。 6000元——8000元人民币 第三档 高等学校的教授、副教授,以及具有相应职称和业务水平的专业人员。 8000元——15000元人民币 Ⅱ、二类地区 第一档 具有学士学位并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高等学校教师,或具有3年以上教学经验的其他教育机构聘请的教师。 3300元——4500元人民币 第二档 高等学校的助理教授、讲师,或具有硕士学位,并有5年以上教学经验的中学教师,以及具有相应职称和业务水平的专业人员。 4000元——7200元人民币 第三档 高等学校的教授、副教授,以及具有相应职称和业务水平的专业人员。 6400元——12000元人民币 Ⅲ、三类地区 第一档 具有学士学位并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高等学校教师,或具有3年以上教学经验的其他教育机构聘请的教师。 3000元——4100元人民币 第二档 高等学校的助理教授、讲师,或具有硕士学位,并有5年以上教学经验的中学教师,以及具有相应职称和业务水平的专业人员。 3600元——6500元人民币 第三档 高等学校的教授、副教授,以及具有相应职称和业务水平的专业人员。 5800元——10000元人民币 说明: 1、一类地区系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高的地区,东部沿海地区多数城市可参考此类;二类地区系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较高的地区,中部地区多数城市可参考此类;三类地区系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较低的地区,西部地区多数城市可参考此类。 2、工资系指外国文教专家及专业人员个人税前月平均收入,包括基本工资、绩效工资、岗位津贴、课时补贴、奖金等。 3、此工资指导线仅供聘用双方参考。双方可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,结合当地外国专家聘用市场供求、经济社会发展和工资水平以及专家的业务水平、工作任务等相关情况自行确定工资待遇,但不应低于国家制定的外国文教专家(外教)及专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。 4、支付给国(境)外志愿者组织派遣的外国文教专家的补贴,原则上不参照此标准。对我国重点吸引的国外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,鼓励高薪聘请。 外教工资标准相关规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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